各系:
2020年度校内科技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请项目负责人按照《沈阳工程学院科技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填写结题材料,要求如下:
1.此次结题项目包括2019年度及此前延期结题的项目;
2.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沈阳工程学院科技基金项目结题书》、项目工作总结报告(6000字以上)、《沈阳工程学院科技基金项目合同书》复印件、项目经费手册复印件等结题材料;同时提供成果证明,如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核心期刊、EI全文检索期刊提供录取通知即可)、研制的样机、开发的软件、研究报告等;以研究报告结题的项目应提供应用证明或2名以上正高职专家的评审意见;结题材料经我院审查真实性并签署意见;
3.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模板可在科技处网站相关通知处查看);
4.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向科技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申请延期(一般延期不超过半年),由我院签署证明,科技处批准后生效。对于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结题和延期后仍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处理,2年内禁止项目负责人申请学校科技基金项目;
5.报送时间: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9月16日中午前将结题材料报送到王久吉老师。
6.对于成果形式含样机、软件等的项目,将于9月17日进行实地考察;
7.学校审核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审核结果将在科技处网站公布;
学院联系人:王久吉 联系电话:5666
科技处联系人:谷彩连 联系电话:5275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