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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我校2016年科技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6-04-15 16:42  

各系:  

2016年校内科技基金项目立项工作现已开始,请各系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好本系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科技基金项目分为:青年基金项目、博士启动基金项目、一般项目、创新学术团队项目、重点项目和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主要面向支撑我校转型发展,切实提高我校服务行业企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科学研究。  

2、重点项目重点资助为校办企业的产品更新换代和技术升级进行研发的项目和能够直接进行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项目,应有可以预期的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并形成专利或者样机,申报指南详见科技处网站。  

3、只有“沈阳工程学院创新学术团队”、“沈阳工程学院重点培育创新学术团队”的成员可以申报创新学术团队项目。每个“沈阳工程学院创新学术团队”限报3项,每个“沈阳工程学院重点培育创新学术团队”限报2项。  

4、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资助在校学生进行科技创新研究,并能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以培养学生科技创新能力为目的。以样机、样品、装置和软件等作为结题成果的项目优先资助(特别是取得专利、软件著作权的项目)。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整体构思应该来源于学生,严禁将教师个人科研内容申报为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5、科技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含结题评审),以科技基金项目计划下发之日为起始时间。  

6、以研究报告作为结题成果,字数要一万五千字以上;以论文作为结题成果,必须是与项目研究领域相关的专业学术期刊正式发表的论文,且沈阳工程学院应为第一作者单位,至少有一篇论文的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不可以用录用通知作为结题成果(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及EISCI全文检索期刊可以用录用通知作为结题成果),发表期刊必须为”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国家工程技术数字图书馆网站” (网址:http://www.istic.ac.cn/dh/QiKan.aspx)所列期刊,且影响因子不小于0.2;以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作为结题成果,沈阳工程学院应为专利权第一所有人。  

7、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数不超过20、重点项目立项数不超过5,创新学术团队项目、博士启动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立项数量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8、课题组成员原则上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创新学术团队项目为2-7人、博士启动基金项目为1-5人、青年基金项目为1-3人、学生创新创业项目2-4人(其中需有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按项目负责人对待);除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外,其它类别的项目原则上要求至少吸纳1名本校学生作为项目组成员。  

9、青年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1981 年1 月1 以后出生)  

10、博士启动基金项目负责人必须已获得博士学位,且没有取得过市级以上纵向项目资助,每人只资助一次,申报人需上传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11、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12、已立项的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请学院科技基金项目。  

13、在研的学院科技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本年度学院科技基金项目,已获得3次以上(含3次)学院科技基金项目资助,而未申报过上一级科技项目者,不得申请本年度学院科技基金项目。  

1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另外参加项目数不能超过1项。课题组成员参加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  

二、项目申报  

1、校内科技基金项目申报时间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54止。  

2、学校科技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在科技处网站项目申报系统中注册,经科技处认定后,项目负责人于申报时间内进行申报,已注册人员仍使用原账号(如有遗忘请致电5274获取)。  

3、经管院要对我部门所申报的项目在网上签署具体推荐意见( 55下班前完成)。  

三、项目评审  

1、申报者将匿名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电子版,文件名称为项目名)一份,提交给郑帅( 54前完成)。  

2、初审:经管院根据申报要求对项目进行初审。  

3、送交学校:对通过初审的项目,经管院统一提交匿名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电子版,文件名称为项目名)一份,由科技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匿名评审、确定项目、签定合同。  

经管院联系人及电话:郑帅5648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曹福毅5272  衣云龙5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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