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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与法学院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举行校企合作签约仪式


7月4日上午,我校经济管理与法学院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的校企合作签约仪式在D座407会议室举行此次签约标志着双方正式达成深度合作为推动经济管理与法学院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党委书记王铁、副书记孙航、副院长刘岩,保险系主任薛睿、专业负责人杨屏,以及骨干教师代表姜欣、王冰等出席本次签约仪式。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党委委员王丹、党委组织部负责人周思岐等企业代表也亲临现场,共襄盛举。


会上,王铁致欢迎词并对学院整体情况进行了全面介绍。他强调,校企合作是整合校企双方优势资源的关键举措,既能充分发挥高校服务社会、行业、企业的功能,为企业定向输送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又能为在校学生搭建更为广阔的实习、实训与就业平台。此次与新华人寿辽宁分公司的合作,旨在依托蓬勃发展的保险业,遵循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断拓展合作交流空间,提升合作层次,致力于为社会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打造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与企业高度认可的高等教育品牌。

随后,王丹代表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发表致辞。她首先对本次校企合作给予高度评价,强调这一合作模式对校企双方发展具有深远的积极意义。指出,在行业加速转型的背景下,校企合作是企业吸纳创新性人才的关键渠道,更是推动自身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通过与高校深度联动,不仅能为企业注入新鲜智力资源,破解人才结构性短缺难题,更能将前沿学术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为业务创新提供持续动力。强调,这种产学研融合的模式,已成为新华人寿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战略路径,未来将持续深化合作,实现校企共赢。

薛睿进一步详细介绍了保险系的专业建设基本情况与人才培养特色。他强调,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世界500强企业、国有控股的优秀寿险企业,与这样的行业巨头开展校企合作,将为保险系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未来,保险系将以此为契机,在与企业的深入交流与合作中,始终以培养高水平专业人才为核心目标,持续提升教学队伍的专业实践水平,全方位增强学生的职业素养与综合能力。通过深化合作,在为企业输送优秀后备人才的同时,推动保险系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等多领域实现创新突破与跨越式发展。

在热烈友好的氛围中,双方代表郑重签署校企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内容,未来双方将在师资互聘、课程共建、实习实践等多个领域展开深度合作,紧密围绕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创新就业教育等核心内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培养适应行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为保险行业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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