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经济与管理学院《积极分子评定细则》评选条件,经各团支部民主评议,学生党支部支委会讨论研究,确定以下92名学生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现对本次确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凡对上述学生存在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或有其他问题不宜确定为积极分子的,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情况。
学生工作办公室地点2舍105
办公电话:31975665、30195726
沈阳工程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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