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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沈阳工程学院大学生志愿者暑期 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工作的预通知
2024-06-19 11:03  

各学院团组织、团支部:

2024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也是学校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广大青年学子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带领团员青年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实践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在新时代“六地”建设征程上,以“沈工之为”服务“国之大者”,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大学生暑期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二、活动时间

20247月至8月

三、实践内容

202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坚持“目标精准化、工作系统化、实施项目化、传播立体化”和“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全国、辽宁省“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基础上,统筹考虑学校工作部署以及传统品牌项目,今年共确定14个社会实践活动方向,各学院、各团队可根据活动方向申报立项、开展实践。

(一)理论宣讲普及团。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基层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与大学生在一起”学习分享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高校重要讲话、对青年学生寄语、给青年学生回信精神、《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第二卷)》等为主要内容,从知、情、意、行四个层面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贯通起来,将深刻性和生动性统一起来,通过面对面、小范围、互动式宣讲,讲透创新理论、讲好发展成就、讲清形势任务、讲明发展前景,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思践悟。

(二)党史学习教育团。在实践参观中学习党史,依托各地红色资源,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活动,持之以恒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青年更加坚定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开创发展新局,在新的赶考之路上考出好成绩。

(三)乡村振兴促进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紧紧围绕“国之大者”。广泛依托各地区的科技小院、乡村振兴工作站、青年之家、“青年夜校”等社会实践载体,深入开展服务乡村振兴实践活动,帮助发展乡村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美化乡村环境,提升乡风文明,促进乡村公共服务,讲好乡村振兴故事。

(四)发展成就观察团。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组织青年学生在社会观察、国情考察、基层治理参与、特色产业调研、学习体验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聚焦新质生产力,走进科技企业,引导学生全面理解认识新质生产力。

(五)民族团结实践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组织我校少数民族大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我践行”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通过实地调研和观察,深入了解民族团结现状,充分感知民族地区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好民族团结的宣传者、示范者和践行者,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六)“返家乡、爱家乡、赞家乡”实践团。围绕家乡好风貌、家乡好产品、家乡好文化、家乡好生态、家乡好帮手、城乡手拉手等方面开展实践,让学生成为宣传和推介家乡的“宣传使者”。

(七)生态文明实践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鼓励大学生深入基层助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开展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环保知识普及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依托相关专业,组建实践团队到基层农村、县域城镇、城市社区、企业工厂,围绕环境污染、资源保护、资源再生、自然灾害预防等方面开展环境治理、科普宣讲、社会调研、发展献策等活动,全面讲好辽宁故事。

(八)文明新风实践团。围绕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大学生走进基层、走进群众,积极投身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开展课后服务、组织社会调查、开展文体活动、促进基层团建、培育践行主流价值、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实践活动。

(九)模范榜样循迹团。鼓励实践团队通过党史现场学习基地、党建馆以及“五老”(老党员、老专家、老教师、老战士、老模范)等资源,以人物访谈录和剪辑视频为载体,深入调研寻访,记录红色故事、感悟革命精神、追寻建党建团历史,挖掘党员团员时代精神,为新时代青年树立正确的榜样力量,奏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十)法治宣传实践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组织实践团队开展法律知识巡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普及基本法律知识的实践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以反诈宣讲、科普等形式,开展反诈宣传,提高公民反诈意识。

(十一)“行走的思政课”——寻访辽宁“六地”红色足迹。利用暑期继续开展百场“行走的思政课”专项实践活动,在寻访辽宁“六地”红色足迹过程中,引导青年知“六地”、懂“六地”、学“六地”、讲“六地”,激励师生以史励志、以史铸魂,从历史中吸取力量,勇担民族复兴大任。

(十二)“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专项行动。利用暑期社会实践的契机,全面推进2024年沈阳工程学院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以支部为单位面向社区开展实践活动,确保社区实践计划落地落实。

(十三)“扬帆计划”专项实践。广大同学利用暑期提前步入职场,感受真实工作环境,经受岗位锻炼,明确职业方向,不断提高社会化能力和综合就业能力,为顺利实现个人未来就业做好准备工作,积极投身由家乡所在地团组织发起的政务实习和企业实习。详细可通过“创青春”微信公众平台参与团中央组织的“扬帆计划”。从事工作内容以当地单位安排布置的为准。为了全面推进“扬帆计划”专项工作,每个学院组织不少于60名的同学进行报名参加。此项工作报名时间需要在20247月10日前完成。

(十四)“推普助力乡村振兴”专项实践团。组织青年学生参加“推普助力乡村振兴”暑期社会实践服务活动,加大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四、有关要求

(一)把握政治方向,提高实践实效。各学院团组织要提高站位,坚决把牢正确政治方向,立足实际,注重就近就便安排,因地制宜开展实践活动。要进一步严实作风,反对“形式主义”“摆拍走秀”。2025年团中央将开展“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各学院团组织可结合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提早选题,获取第一手的数据资料,为参加“挑战杯”做好准备。

(二)确保实践活动安全性。各学院团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始终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为参加集体活动的师生购买保险,依法依纪依规组织各项实践活动。对于以集体为单位组织实践团的学生,要事先向团委和所在学院报备,在做好安全预案后再进行活动开展。各学院要为每个实践团配备指导教师,加强实践活动的过程管理,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要密切关注实践地天气变化和自然地质条件,做好突发情况的应对预案与处置。

(三)进行实践团队推报工作。为推动“三下乡”活动提升组织动员效率、完善项目评价机制,各学院团委要广泛动员学生组队参与社会实践,力求从学院层面上实现所有申报类别的全覆盖。为了确保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提质增效,每个学院组建的实践团队数量要不少于本学院团支部总数的三分之二,每个实践团队的人数建议在10人左右,并于71日(周一)12:00前,将《202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各学院从本学院组建的实践团队中推荐3支实践团,参加社会实践立项评审。暂定于7月3日(周三)14:00由相关实践团队负责人进行立项答辩,需自行准备汇报ppt,汇报限时3分钟。拟计划资助9个重点项目(2000/个)、9个一般项目(1000/个)、9个提升项目(500/个)。等级的确定以立项答辩分数为准。各学院所有组建的实践团队需在“三下乡”活动官方网站进行团队信息报备(具体流程见网站说明,http://sxx.youth.cn)。所有团队报备截止时间为7月3日(周三)9:00。

(四)社会实践团队级别的确立。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推荐的三支重点实践项目情况,对标国家级、省市级申报导向依次确定各级别实践团队,其余项目均列为校级实践团队。

(五)实践成果。各实践团队按照前期申报项目形成高质量的实践成果或调研报告,附带10张左右记录实践过程的照片和相关媒体宣传报道,对于实践内容、成果敷衍的团队,将取消相关经费的扶持;学生个人的实践项目文字成果字数不低于1500字,并附带一张个人实践照片。画面清晰,主体明确,不得出现商业信息,不得有水印,不得随意拼贴和加贴纸,单张照片1M以上。视频作品要求画面清晰、无杂音、无抖动,长度3分钟以上,分辨率大于720×576像素,格式为MP4。

(六)广泛宣传。各学院团组织要及时利用团属新媒体和主流媒体平台对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及时将社会实践过程中的活动文字、图片、视频报至校团委。通过宣传报道生动反映我校社会实践的新进展新气象,不断提升“三下乡”社会实践的品牌传播度和社会影响力。

(七)第二课堂学分申请。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结束后,根据学院团组织的统一部署进行第二课堂的学分申请,审核人选择各学院团委书记,审核合格者可获得第二课堂0.1学分。

(八)及时总结。各学院团组织要认真总结本年度社会实践工作,秋季开学后,学校将统一进行评选答辩。各团支部要把本单位活动成果、先进事迹、活动总结、调研报告等报送本学院团委,各学院团委要以适当的形式组织各支部进行总结、汇报和交流。

(九)开展评选。秋季入学后,将组织评选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社会实践标兵、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获评社会实践标兵、先进个人的学生可申请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比例由各学院通过评审的方式确定,获奖比例为社会实践优秀者的20%,社会实践标兵将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中产生,通过自主申报,校团委评审的方式,最终确定10%的学生获评本年度的社会实践标兵。

附件1:2024年沈阳工程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表

附件2202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辽宁“六地”红色资源实践地点


共青团沈阳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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