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生本人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按附件一要求填写。
2. 家长签署校外住宿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按附件二要求填写。
3. 家长与学生本人共同到辅导员处办理校外住宿,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学生家长页、学生本人页及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学生不适合校内住宿的佐证材料、学生校外住宿地址的证明(租房协议、购房合同等)。
4. 辅导员在确认核实学生和家长提交的材料后,指导申请学生填写附件三《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四《沈阳工程学院校外住宿协议》(一式两份),报学院审核备案(学院审核备案需由辅导员提交附件五:电子版校外住宿登记表、附件三:校外住宿申请表两份)。
5. 学院审核备案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校外住宿申请表)。
其他未尽事宜或与学校规定不符之处,以《沈阳工程学院大学生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为准。
本流程附件接下文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