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三级单位沈阳城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一、公司简介
沈阳城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成立,是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级公司,是沈阳市城市更新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以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为主,公司将始终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城投集团各项工作部署,积极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履行国有企业的使命担当,为沈阳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积极做出贡献。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本次招聘岗位:物业管理岗1名,具体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详见附件《沈阳城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招聘岗位需求情况表》(见文中最下方)。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年龄35岁及以下(1989年9月及以后出生)。
(二)任职条件具体详见附件《沈阳城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招聘岗位需求情况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报名: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 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5. 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9. 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第三方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初面、复面、背景调查、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
1. 发布公告:沈阳市国资委官网、阳光国企、优企职达公众号
2. 报名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
3. 报名邮箱:syctzyzp@163.com
4咨询电话:024-81046045
4.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5. 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不可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避免因个人填报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提交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审理;
(2)材料内容包括: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及所报名职位条件要求的个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
(二)资格审查
招聘项目组将根据职位要求及任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主要对报名人员任职资格、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个人素质等进行审核,能力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通过首轮筛选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形,可随时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笔试
1.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笔试人员名单。2.笔试形式:通用能力测试。
2. 笔试人数:参加笔试人员原则上不低于1:3。
3. 笔试形式:线上考试。
4. 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笔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笔试机会。
(四)初面
1. 面试形式:半结构化面试。
2.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五)复面
1. 面试形式:半结构化面试。
2. 面试名单:根据笔试和初面的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3比例确定复试人选名单。综合成绩=初面成绩*60%+笔试成绩*40%,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者,共同进入终面环节。
3.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1. 根据复面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
2. 因人选背景调查、体检不合格以及本人主观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排名高低依次递补,复面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七)背景调查
招聘项目组会针对拟选聘人员信息进行背景调查。
(八)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在沈阳市国资委官网、阳光国企、优企职达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如无反映意见或反映意见经调查核实证明不属实或不影响使用的,公司与拟聘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十)其他
1. 劳动合同期限:初次聘用签订2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2. 薪资结构:执行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薪酬体系,绩效工资实行年度考核方式。
五、相关说明
1.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城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