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教育教学  党建工作  师资队伍  科学研究  学生工作  招生就业  院内下载  学校首页 
招生就业
 就业信息 
 就业指导 
 辽宁省内招聘 
 招生信息 
就业指导
您的位置: 首页>招生就业>就业指导>正文
就业风险提示| 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成立吗?
2023-10-11 14:26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01

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成立吗?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02

试用期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03

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


可参照下列凭证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关闭窗口
 
访问量人数:

版权所有:沈阳工程学院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