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创招商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公告
大连海创招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公司)是大连海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创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为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优化国有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招商公司根据工作实际需求,现开展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原则。
(三) 人岗匹配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范围
(一) 选聘岗位本次公开选聘共涉及招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一般员工,共15名人员。
(二) 选聘范围海创集团、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社会。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2.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敢于变革,开拓进取;3.具有较强的执行力与学习力,团队协作意识;4.具有正确的价值观,认同海创集团企业文化;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
(二)任职资格条件1.具体岗位应聘人员任职条件详见《大连海创招商服务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岗位明细表》;
2. 年龄要求高级管理岗位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中层管理岗位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一般员工岗位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3.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0月31日;
3. 特别优秀或者特殊需要的人才,报本次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放宽选聘条件。
4.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报名资格:(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4)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5)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影响聘用或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工作流程
(一) 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17时止。
2.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邮箱投递的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 提交材料(1)参加选聘的人员须由本人报名,下载并据实填写《大连海创招商服务有限公司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及《大连海创招商服务有限公司公开选聘报名汇总表》
(2)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如下四类:第一类,报名信息类:包括《报名登记表》、《报名汇总表》。其中,《报名登记表》应报送电子文档和签字承诺扫描件;《报名汇总表》只报送电子文档;《报名登记表》直接插入本人近期彩色电子照片,不得另附照片;第二类,教育信息类: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明、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第三类,任职信息类:包括有关任职要求的证明(任命文件)、主要工作业绩证明、获奖证明以及年度业绩考核材料等扫描件,酌情报送;第四类,其他类:包括能够证明岗位报名条件可以适当放宽、或任职资格标准中可以优先考虑的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酌情报送;
(3)报名材料按文件夹分类以电子压缩包(不得超过20M)形式报送,发送至邮箱dlhczs2023@163.com(邮箱主题及压缩包命名规则为:所申报的选聘岗位名称及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例:4-1招商专员+姓名+100*****00),不接收纸质版等其他形式材料。
4. 诚信承诺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以上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须详细、如实提供。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如已聘用后发现提供了虚假信息和材料,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索已发工资、奖金等。
(三)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在公告发布期间同步开展。由第三方招聘机构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最终进入综合评估(笔试、履历分析、面试等)环节的人选。资格审查重点对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报名基本资格进行核验,工作履历、业绩信息等实行个人承诺制。
(四)笔试
1. 笔试试题结构笔试主要考察选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等,考试时间90分钟;
2. 笔试命题、考试、阅卷、分数统计均由第三方招聘机构负责。
(五)履历分析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根据所填写的履历内容,对照预先设定的评价指标与标准体系进行量化赋分评价。
(六)面试按照笔试和履历分析综合成绩(笔试10%+履历分析20%)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选聘人数的1:3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成绩有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不足相应比例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1.面试环节面试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1)自我介绍及下一步工作计划,限时3分钟;(2)面试官提问。岗位面试重点考察人岗匹配、逻辑思维、执行力、专业能力、组织协调等维度。2.面试成绩各岗位面试成绩按照“考官平均权重”的原则进行加权计算;由考官现场打分,形成综合评价意见。面试合格线为8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确定拟聘用人选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10%)+履历分析(20%)+面试成绩(70%)。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提交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有并列者一并进入)。
(八)人选考察或背景调查根据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招聘机构对确定考察人选开展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岗位拟聘用人选未通过背景调查的,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以由综合成绩排名第二的报名人员递补,或决定保持空缺,待后续招聘。
(九)公示拟聘用人选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对拟聘任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体检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进入体检环节。由本人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规定项目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辽宁省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取消聘任资格。
(十一)录用由投资促进局、海创集团、招商公司研究决定后下发录用通知,招商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聘任、入职手续。选聘工作结束后,大连海创招商服务有限公司将按上级主管单位以及公司有关政策、规定,根据选聘岗位定级、定薪、落实绩效考核。薪资由“底薪+绩效”构成,绩效工资根据招商贡献度确定。新入公司员工,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将提前结束试用并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 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一经聘任,不再保留原身份,不对应行政级别,均与大连海创招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六个月。
2. 进入面试、考察、录用各环节人选名单及考试具体通知要求等与选聘相关的信息将在大连海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查看最新公告情况,按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同时应确保《报名登记表》中填报的手机通畅,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所致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