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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4-18 11:43  

各系:  

为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6]3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立项现正式启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两类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中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学生要求:  

12015级本科生(专升本的学生除外)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只能作为项目参与人参加训练项目研究工作,毕业班学生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2)项目鼓励学生跨专业、跨院系、跨年级组成团队申报,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  

3.导师要求:  

⑴各项目可以聘请校内教师和校外企业或行业人员同时担任导师。  

⑵校内导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要求学术水平较高、治学严谨、责任心强。  

4.其它要求:  

⑴每名导师一个年度内只能指导1项训练项目。  

⑵每名学生只能申报或参加一个训练项目。  

⑶在研大创训练项目的学生不能再参与项目申报。  

⑷同一研究内容已获得过学校立项资助的不能再次申报。  

⑸不能用已参加过竞赛的研究成果或作品进行重复申报。  

⑹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1-2年,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三、项目计划规模和资助经费  

1.项目计划规模  

2016年度校级项目计划240项。分为校级A类、B类和院系级项目。项目级别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并择优限额推荐省级项目,项目总数不超过80项,其中甲类不超过40项,乙类不超过40项。  

国家级项目在省级项目基础上,视项目质量而定,一般不超过20项。  

2.经费资助  

根据项目级别,确定项目资助经费额度。  

校级项目:平均资助经费1200元左右。  

国家级和省级项目:视项目级别和研究内容,资助经费在校级项目基础上进行适当追加。  

对完成情况优秀、成果丰富、有进一步研究价值的项目学校将追加资助经费。  

3.经费管理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资助经费由学校统一管理,下发经费本,教务处审核、签字后到财务报销。  

项目资助经费只能用于创新项目研究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项目组织和评审  

1.教学单位评审  

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组织评审本部门的训练项目,确定项目名单并进行公示,根据项目质量,按学校限额(25项)择优推荐,确定上报学校名单。  

2.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教学单位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推荐省级项目名单。  

五、时间安排  

1.经济与管理学院组织评审推荐时间: 2016420前完成;  

2.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报送材料时间: 2016421  

3.学校组织评审时间: 2016422,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报送材料要求  

1.教学单位报送的材料,请按照格式要求认真签署意见、加盖部门公章、分管领导签字后,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  

2.报送材料:  

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1+电子版,如有佐证材料,其复印件可附申请书后一起装订上报。  

项目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加盖公章)+电子版。  

七、联系方式  

经济与管理学院联系人:郑帅   电话:31975648RTX:206046  

学校联系人:胡剑英  电话:31975222  RTX1220    

              孙健伦   电话:31975228  RTX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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